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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察-想知道婚外情取证方法?这篇文章给你答案

发布时间:2025-12-23 09:06:34 点击量:

第一、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第三者的表现形式基本有三种:

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里头,重婚属于刑事犯罪,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仅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的一方能够依据此来要求损害赔偿,要是偶尔跟婚外异性发生了性关系,通常不会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从而引发离婚的情况,倘若无过错的一方拥有充分的证据,那么另一方就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的一方能够适当地多分一些财产 。

第二、律师支招:婚外情取证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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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当涉及婚外情案件时,对于众多当事人成为难处的便是取证这个问题。通常状况下,要获取“捉奸在床”这样的证据基本是不太可能实现的。因而,就需要竭尽全力去较多地收集间接证据,像是查看电话的通话记录,短信的具体内容,往来的书信等等,最为妥当的是能够拍摄取得影像方面的资料。要是配偶跟情人在外面有购房或者租房进行同居的情况,当事人可以着重留意收集房产公司的买房合同,或者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环节的相关证据。另外,诸如住宿宾馆所开具的票据,视听方面的资料,证人所给出的证言私家侦察-想知道婚外情取证方法?这篇文章给你答案,公安机关的相应证明等等 。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家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在婚外情进行取证的这个进程之中呀,当事之人处于自己家中的那张床上,拍到了自己配偶跟第三者存在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呢,这种情况下被法院采信这种可能性是比较巨大的哟。在自己家里面逮住配偶跟第三者亲密接触,这谈不上是私闯他人居住的房产,构不成那种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呀。然而呢,当事人是不可以把自家“捉奸”所得到的照片们在公众群体当中去进行传播的噢,而且也不要对第三者展开人身层面的侮辱行为呐,不然的话呀,对于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方面的权利那是能够成立的哟。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不能为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证据,当事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因这种取证方式不合法,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此类情况,若当事人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办法是拨打“110”报警,让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接着进行询问笔录,以此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法庭一般会采纳这样的证据。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那个当事人于公园、电影院之类的公共场所进行取证,通常来讲是不会侵犯他人隐私的,而且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然而,在公共场所之中拥抱、牵手、亲吻的众多,而过于亲密接触的却很少。这些亲昵行为所形成的照片相当难以表明配偶同第三者存在重婚或者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仅仅能够从一个侧面去证实他们有着不正当的异性关系,以此来证明配偶的过错是的确存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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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婚罪难认定“夫妻名义”取证难。

重婚的认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这必然要有外在的表象特征,像是以夫妻的名义去申报户口,购买以及租赁住房,举行婚礼等等,只要不是以夫妻的名义对外,那就不构成重婚。要是再详细说一说,要是有个丈夫和第三者领了结婚证,这可是实打实的证据;要是他跟第三者共同居住,对外用“老公老婆”称呼来表明身份,还以夫妻名义去旅游聚会,那邻居和亲友给出认定的证言一样能有不小的效力;要是男方和第三者生了孩子,医院记录里显示男方是孩子父亲,这也是重要证据,然而记录要是只依据女方陈述,或者压根和男方没什么关联,单靠这生儿育女的证据,其证明力就显得很单薄了。

有一位被称作业余“女侦探”的人,宣称自己耗费了四年光阴,穿梭于大街小巷,奔波于山村郊野,最终弄清楚了丈夫包养情妇、为私生子办理入户手续的实情。为了拍摄“奸夫淫妇”以及他们的“全家福”,她背着相机白天出去夜间潜伏,持续数月,然而始终毫无收获,获取证据时屡屡遭遇阻碍。物业公司为了保护业主的隐私,对相关情况守口如瓶。邻居也都不想去管闲事,害怕招惹麻烦。在现实生活当中,因为获取证据存在困难,由当事人自己提起诉讼并且承担举证责任的重婚案件成功率很低。近几年北京法院系统所处理的重婚案件数量极少。

6、捉奸在床难证同居关系。

在夫妻因一方出现“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出于心理平衡的因素,另一方必定会想尽各种办法去获取对方“不忠”的证据,目的是在离婚之时,能够得到心理上的慰藉以及让财产分割权益实现最大化。所以,在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各大城市里,各种各样有着不同名目的侦探机构、调查公司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纷纷出现了,当事人怀着“捉奸取证”的这样一种心态,不考虑手段地去做,不惜花费成本 。那么,费尽心思好不容易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里所起到的作用,到底能有多大呢,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就当前的法律规定以及审判案例而言,即便存在“捉奸在床”这种直接证据,也并非必定会得到法院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支持,这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国《婚姻法》规定,仅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才具备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虽有一两张“捉奸在床”的照片,它仅能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存在婚外情,也就是婚外性行为,但却极难证实他们长时间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婚外情取证方法,所以,这并不能构成法律所规定的“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需的条件。故而,法院支持精神赔偿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是这样的情况。

律师作出提示表明,针对婚外情进行取证这件事,长久以来始终都是难点所在,一方面得设法拿出婚外情的证据,再者另一方面又绝对不可以侵犯包含第三者在内的他人隐私权梅州请私家侦探,不然的话如此取证便是不合法的。